1.事物的客觀性質(zhì)決定了在思維中必須進行分析與綜合.分析就是把事物的整體或過程分解為各個要素.分別加以研究的一種思維方法和思考過程.綜合就是把分解開來的各個要素結合起來.組成一個整體的思維方法和思考過程.分析與綜合是統(tǒng)一的科學思維方法.我們既要注意在綜合指導下的深入分析.又要注意在分析基礎上的綜合. 查看更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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