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三要素 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缺的因素:一是有希望.二是有事做. 三是能愛人. 有希望. 亞歷山大大帝有一次大送禮物.表示他的慷慨.他給了甲一大筆錢.給了乙一個省份.給了丙一個高官.他的朋友聽到這件事后.對他說:“你要是一直這樣做下去.你自己會一貧如洗. 亞歷山大回答說:“我哪會一貧 如洗.我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偉大的禮物.我所留下的是我的希望. 一個人要是只生活在回憶中.卻失去了希望.他的生命已經(jīng)開始終結(jié).回憶不能鼓舞我們有力的生活下去.回憶只能讓我們逃避.好像囚犯逃出監(jiān)獄. 有事做. 一個英國老婦人.在她重病自知時日無多的時候.寫下了如下的詩句:現(xiàn)在別憐憫我.永遠也不要憐憫我.我將不再工作.永遠永遠不再工作.很多人都有過失業(yè)或者沒事做的時候.就會覺得日子過得很慢.生活十分空虛.有過這種經(jīng)驗的人都會知道.有工作不是不幸.而是一種幸福. 能愛人. 詩人白朗寧曾寫道:“他望了她一眼.她對他回眸一笑.生命突然蘇醒. 生命中有了愛.我們就會變得煥發(fā).謙卑.有生氣.新的希望油然而生.仿佛有千百件事等著我們?nèi)ネ瓿?有了愛.生命就有了春天.世界也變得萬紫千紅. 最完美的禱告.應該是:“主啊.求你幫助我有力量去幫助別人. 查看更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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