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題目】小麗買鉛筆用了8.50元,買鋼筆用了17.8元。
(1)一共花了多少錢?
(2)小麗付給售貨員36.5元,售貨員應找回多少元?
【答案】(1)26.3元 (2)10.2元
【解析】
(1)把小麗買鉛筆和買鋼筆的錢加起來就是一共花的錢。
(2)小麗付給售貨員的錢減去買東西用的錢就是售貨員應該找回來的錢。
(1)8.5+17.8=26.3(元)
答:一共花了26.3元。
(2)36.5-26.3=10.2(元)
答:售貨員應找回10.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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