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
A.光是一種概率波,物質波也是概率波
B.麥克斯韋首次通過實驗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
C.某單色光從一種介質進入到另一種介質,其頻率和波長都將改變
D.紫光照射某金屬時有電子向外發(fā)射,紅光照射該金屬時也一定有電子向外發(fā)射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作用在一個物體上的兩個力,大小分別是30N和40N,如果它們的夾角是90°,則這兩個力的合力大小是 ( )
A.10N B.35N C.50N D.70N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如圖所示,虛線是用實驗方法描繪出的某一靜電場的一族等勢線及其電勢值,一帶電粒子只在電場力的作用下飛經該電場時,恰能沿圖中的實線從A點運動到B點,則下列判斷正確的是
A.粒子一定帶正電
B.A點的場強大于B點的場強
C.粒子在A點的動能小于其在B點的動能
D.粒子由A點運動到B點的過程中電場力做負功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如圖所示,在光滑的水平面上放有一物體M,物體上有一光滑的半圓弧軌道,軌道半徑為R,最低點為C,兩端A、B等高,現(xiàn)讓小滑塊m從A點靜止下滑,在此后的過程中,則
A.M和m組成的系統(tǒng)機械能守恒,動量守恒
B.M和m組成的系統(tǒng)機械能守恒,動量不守恒
C.m從A到C的過程中M向左運動,m從C到B的過程中M向右運動
D.m從A到B的過程中,M運動的位移為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兩只完全相同的表頭G,分別改裝成一只電流表和一只電壓表,一位同學不小心做實驗時誤將兩只表串起來連接在一閉合電路中,接通電路后兩只表的指針可能出現(xiàn)下列哪種現(xiàn)象
A.電流表的指針偏轉,電壓表的指針不偏轉
B.兩表指針偏轉角度相同
C.兩表指針都偏轉,電壓表的指針偏轉角度比電流表大得多
D.兩表指針都偏轉,電流表的指針偏轉角度比電壓表大得多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如圖甲所示,一長木板在水平地面上運動,在某時刻(t=0)將一相對于地面靜止的物塊輕放到木板上,己知物塊與木板的質量相等,物塊與木板間及木板與地面間均有摩擦,物塊與木板間的最大靜摩擦力等于滑動摩擦力,且物塊始終在木板上。在物塊放到木板上之后,木板運動的速度-時間圖象可能是圖乙中的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在物理學建立的過程中,有許多偉大的科學家做出了貢獻。關于科學家和他們的貢獻,下列說法正確的是
A.英國物理學家焦耳在熱學、電磁學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貢獻,成功地發(fā)現(xiàn)了焦耳定律
B.英國物理學家、化學家卡文迪許利用卡文迪許扭秤首先較準確的測定了靜電力常量
C.德國天文學家開普勒對他導師第谷觀測的行星數(shù)據(jù)進行多年研究,得出了萬有引力定律
D.古希臘學者亞里士多德認為物體下落快慢由它們的重量決定,牛頓在他的《兩種新科學的對話》中利用邏輯推斷使亞里士多德的理論陷入了困境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如圖所示,在光滑水平地面上,有一右端裝有固定的豎直擋板的平板小車質量m1=4.0 kg,擋板上固定一輕質細彈簧.位于小車上A點處的質量為m2=1.0 kg的木塊(視為質點)與彈簧的左端相接觸但不連接,此時彈簧與木塊間無相互作用力。木塊與車面之間的摩擦可忽略不計,F(xiàn)小車與木塊一起以v0=2.0 m/s的初速度向右運動,小車將與其右側的豎直墻壁發(fā)生碰撞,已知碰撞時間極短,碰撞后小車以v1=1.0 m/s的速度水平向左運動,取g=10 m/s2。求:
(i)小車與豎直墻壁發(fā)生碰撞的過程中小車動量變化量的大。
(ii)若彈簧始終處于彈性限度內,求小車撞墻后與木塊相對靜止時的速度大小和彈簧的最大彈性勢能。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高中物理 來源: 題型:
如圖所示,在一二象限內范圍內有豎直向下的運強電場E,電場的上邊界方程為。在三四象限內存在垂直于紙面向里、邊界方程為的勻強磁場,F(xiàn)在第二象限中電場的上邊界有許多質量為m,電量為q的正離子,在處有一熒光屏,當正離子達到熒光屏時會發(fā)光,不計重力和離子間相互作用力。
(1)求在處釋放的離子進入磁場時速度。
(2)若僅讓橫坐標的離子釋放,它最后能經過點,求從釋放到經過點所需時間t.
(3)若同時將離子由靜止釋放,釋放后一段時間發(fā)現(xiàn)熒光屏上只有一點持續(xù)發(fā)出熒光。求該點坐標和磁感應強度。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(wǎng)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